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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方面,《通知》提出,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加强违约失信行为的认定。
在“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全面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督促地方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在“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定期开展评估通报;建立失信线索监测发现督办机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民营经济作为创造社会财富、增加民众收入、健全社会再分配调节机制的重要来源,在税收、就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创新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兰日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自“民营经济31条”发布以来,一系列政策文件细则陆续出台,加大了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对提振民营经济信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兰日旭认为,《通知》构建起了一个完整的政府诚信建设制度化机制,将从根源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必定会对民营经济今后的长期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营商环境是地方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此次《通知》的发布,对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是一个强有力的举措。“《通知》还提出了一些具体落实的惩戒措施。惩戒措施是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推进相关举措的落地执行。”苏剑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律手段推进政务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