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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饮料、冷冻饮品等2类食品3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2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一、南京市溧水区海星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气泡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香槟风味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江宁区小状元板栗店销售的标称抚顺市顺城区福星冷饮食品厂生产的无蔗糖老冰棍(牛奶口味冰棍),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高淳果米冷饮批发店销售的标称乐亭冰盛源冷冻厂生产的招牌酸奶(冰棍),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鼓楼区果之恋生鲜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美冰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舌弯弯(苹果口味雪糕),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夏季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